湖南省韶山灌区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ssgq.com.cn 发布时间:2020-02-07 13:07
湖南省韶山灌区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费预算公示
目录
第一部分 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是以农业灌溉、防洪排涝为主,兼具工矿及城镇供水、水力发电、养殖等职责。韶山灌区位于湘中丘陵地带,是伟人毛泽东、刘少奇、彭德怀的故里,1965年7月1日动工兴建,1966年6月2日建成通水,韶山灌区跨湘潭、长沙、娄底三个地区,涉及湘乡、湘潭、韶山、雨湖、宁乡、岳麓、双峰七个县(市、区)的100万亩农田灌溉,是湖南省综合功能最全、灌溉面积最大、建设影响最广、文化底蕴最深、综合效益最大的灌区。
依据湘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潭市编[2015]84号文件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调整后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以农业灌溉、防洪排涝为主,兼具发电、工矿及城镇供水、水力发电、养殖、组织编制并实施韶山灌区水利风景(韶山银河旅游区)的相关规划,负责其风景区(旅游区)的利用,保护管理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是韶山灌区工程专管机构,2014年韶灌局被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机构:1、内设职能科室:办公室、工程科、灌溉管理科、财务科、规划计划科、旅游发展办、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2、下设机构:洋潭引水枢纽管理处、总干渠管理处、北干渠管理处、南干渠管理处、左干渠管理处、右干渠管理处、三湘分流管理处、水政执法大队、信息中心、灌溉研究所;3、下属正科级二级事业单位1个,为经营类事业单位即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供水供电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1个,即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66.9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410.8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6.0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9.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增加比率12.1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019年较2018年增加473.96万元,增加24.47%;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19年较2018年减少184.46万元,减少41.88%。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66.9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666.91万元。支出较去年去年增加289.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增加比率12.1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019年较2018年增加473.96万元,增加24.47%;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19年较2018年减少184.46万元,减少41.88%。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66.9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666.91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66.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2.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4万元,上升3 %,主要是因增加人员而增加办公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6.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度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24万元,拟召开15次会议,全年人数约700人次,内容为渠道维修工程检查及安全生产、规划评审等;培训费预算8.24万元,拟开展10次培训,全年人数约700人次,内容为培训安全生产及抗旱防汛、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四)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为0万元,无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6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一个,为灌区用水轮发电机。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6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66.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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