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ssgq.com.cn 发布时间:2020-05-25 16:03
根据潭财绩〔2020〕1号文件关于印发《湘潭市2020年度预算管理工作方案》、潭财绩〔2020〕2号文件关于印发《2020年湘潭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潭财绩〔2020〕4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单位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是以农业灌溉、防洪排涝为主,兼具工矿及城镇供水、水力发电、养殖等职责。韶山灌区位于湘中丘陵地带,是伟人毛泽东、刘少奇、彭德怀的故里,1965年7月1日动工兴建,1966年6月2日建成通水,韶山灌区跨湘潭、长沙、娄底三个地区,涉及湘乡、湘潭、韶山、雨湖、宁乡、岳麓、双峰七个县(市、区)的100万亩农田灌溉,是湖南省综合功能最全、灌溉面积最大、建设影响最广、文化底蕴最深、综合效益最大的灌区。
依据湘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潭市编[2015]84号文件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调整后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以农业灌溉、防洪排涝为主,兼具发电、工矿及城镇供水、水力发电、养殖、组织编制并实施韶山灌区水利风景(韶山银河旅游区)的相关规划,负责其风景区(旅游区)的利用,保护管理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是韶山灌区工程专管机构,2014年韶灌局被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机构:1、内设职能科室:办公室、工程科、灌溉管理科、财务科、规划计划科、旅游发展办、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2、下设机构:洋潭引水枢纽管理处、总干渠管理处、北干渠管理处、南干渠管理处、左干渠管理处、右干渠管理处、三湘分流管理处、水政执法大队、信息中心、灌溉研究所;3、下属正科级二级事业单位1个,为经营类事业单位即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供水供电服务站。
2、人员编制情况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是韶山灌区工程人员编制数为266个,实际在职183人。
(三)年度计划、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工程管理:加强干渠日常维修养护,提高工程管理标准,加大工程安全巡查和工程隐患整治力度,确保工程安全。遇设计标准内洪水或突降暴雨,确保不垮渠堤;遇超设计标准洪水或突降特大暴雨,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灌溉管理:加强灌溉管理,提高灌区水利用效率,成功获批“国家水效领跑者”称号。遇中等程度干旱,确保农田灌溉用水;遇严重干旱,基本保障农田灌溉用水。
3、综合经营收入:完成综合经营收入800万元。
4、特色小镇建设:进一步完善特色小镇建设规划,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推进特色小镇开发建设。积极发挥韶山灌区陈列馆和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国家水利风景区作用,促进特色小镇融合发展。成功获批“省文物保护单位”称号,启动国家文保单位创建工作。
5、现代化灌区发展规划编制:启动韶山灌区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高起点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四)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4814.73万元,资金来源其中当前财力4025.73元,上级专款是有789万元。预算总支出48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73万元,项目支出1924万元。
1、基本支出
2019年我局预算基本支出为2890.7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运行经费等支出。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出台了本单位公务接待、车辆集中管理、会议、培训等管理办法,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公示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没有挤占、摊派、乱收费和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行为,所有“三公”经费支出合法、合规。
2、专项支出
2019年我局由上级财政拨款安排专项支出是789万元,市本级财政拨款专项支出1135万元,项目支出总计1924万元。由中央水利基建项目、第三批省级新增水利预算资金韶山灌区维修养护专项、公益性工程维护项目、特色小镇奖补(核心区三湘分流绿化景观)项目、农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组成。
二、绩效完成情况
从预算配置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我局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2019年预算资金基本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对于重点工作的保障资金安排,基本保证了全局重点建设工作的需要。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在全省大型灌区中率先组织开展灌区“五乱”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乱丢乱排乱占乱建乱砍”五乱行为,确保了灌区工程全年安全高效运行。通过依法管理,灌区工程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人员伤亡及较大的财产损失,无漫渠、溃渠、决渠等现象,灌区工程管理迈上了新台阶,被省厅工管局评为“2019年度大型灌区建设管理优秀单位”,继续保持了“水利部一级管理单位”称号。10月在中国灌区协会组织举办的“壮丽70年、灌排谱华章---大型灌区(泵站)建设管理回顾与展望交流大会”上,韶山灌区荣获“最具时代精神的魅力灌区”荣誉称号,全国仅27家灌区获此荣誉并被表彰。
2、高效节水、科学供水,灌溉管理处于全国领先水平。2019年韶山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445,比上年度提高0.005,居全省大型灌区第一,提供农业灌溉用水4.39亿立方,受益范围86万亩农田的灌溉保证率达100%,确保了灌区粮食稳产丰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国家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的全国灌区水效领跑者行动中,韶山灌区由于节水管水成效突出,被评为全国“灌区水效领跑者”单位,在全国范围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全国458家大型灌区中获此殊荣的仅8家,湖南省仅此一家。
3、着力安全生产,科学调度,超额完成综合经营收入。在确保农业灌溉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科学调度和内部管理,充分开发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灌区发电功能和城镇工矿供水功能,全年实现综合经营收入1128.73万元,超过目标(800万元)328.73万元,超过率41%。
4、着力融合发展、转型发展,水利特色小镇建设成绩突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特色小镇建设,韶灌水利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加强。灌区先后成功获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和“湘潭市党员党性教育示范基地”。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湖南日报》推出专版报道《碧水长流润湘中》,作为全省“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湖南省标志性工程巡礼首篇;精心组织了“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韶山灌区精神”党课宣讲活动;与省水利厅共同组织了“走进韶山灌区、共庆祖国华诞”大型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精心组织讲好了“两个”故事,即在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讲好“数”说韶灌故事、在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讲好了“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的韶灌故事。这些活动均得到了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韶灌精神宣传影响力大幅提升。
5、着力长远谋划、系统治理,灌区现代化改造规划编制效果显著。新时代新征程,老旧灌区必须加快向现代化灌区发展。而灌区现代化改造规划编制是抢抓发展机遇,争取下一轮国省对灌区重点水利投资的前提和基础,十分重要和紧迫。因此,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把韶山灌区现代化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目前已形成规划编制的初步成果,规划内容得到了水利部充分肯定。11月水利部点名要韶山灌区参加《灌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研讨会并参与全国《“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修订工作(全国仅12家大型灌区参与)。水利部将在全国458家大型灌区中遴选150家列入“十四·五”期间国家重点水利投资计划,其中湖南只有6家。省水利厅已将韶山灌区作为湖南省遴选的6家灌区之首向水利部申报,韶山灌区将以大规模投资开启现代化改造新征程。
三、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控制难度大。由于我局目前正面临体制调整、职能划转和经营性资产剥离成立公司等重大改革,各种矛盾凸显,需要保证预算资金覆盖我局工作的各个方面,保障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年中上级交办的、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比重。
2、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足,经费保障水平偏低。从决算情况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执行基本支出占比较大。
3.预算绩效管理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绩效目标完成不够理想,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是特别明显。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队伍建设。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由相关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科室、岗位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为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同时,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丰富财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预算及决算各项规定和程序。
2.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增强预算控制,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针对经费保障水平偏低,基本支出执行占比较大,人员公积金、医保支出、公用经费办公费、会议费等预算超支的情况完善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单位的基础信息和核定的标准编制,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细化项目。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预测和绩效目标分析,每月向局领导班子通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3.严格控制预算的执行。我局单位正处于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型发展的攻坚期,目前经营性的电站仍未剥离,人员结构复杂,经营性收入不确定因素大无法弥补人员支出缺口,对此我局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程序调整安排或调剂用于弥补经营性性质人员等符合政策规定的基本支出缺口。在预算执行方面,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严格执行我局《财务管理规定》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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