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关于宣传视频策划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ssgq.com.cn 发布时间:2026-03-09 15:26


 

为打造具有灌区特色的宣传视频,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定第三方机构开展宣传视频策划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现将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宣传视频策划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三)项目预算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肆拾捌480000.00);

(四)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拥有专业的设计团队和稳定的拍摄制作能力,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3108:00—202631217:30

(二)报名方式(邮寄、现场提交皆可)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云塘街道建设北路260号(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旅游发展科(322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1-56200062

(三)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包括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档一式三份)。

1.比选响应文件(见附件2);

2.单位基本情况及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

3.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表(见附件4);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拍摄服务方案(包括近五年业绩、服务团队、视频策划、报价);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四、比选

(一)比选时间、地点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将电话通知。

(二)比选方式

1.参加比选的单位需采用现场汇报方式向评审小组介绍拍摄服务方案;

2.本次比选会由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定,采取综合评分法入选,其中最高分为中选单位。

五、合同签订

1.采购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

2.中选单位应自接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或不履约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候选单位,则由候选单位自动递补,不再另行比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评审公告、比选结果在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参加比选申请人对采购过程和比选结果如有疑议,请于比选结束后3日内,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需盖公章)报送至采购单位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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