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财务收支审计、内审比选公告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ssgq.com.cn 发布时间:2019-07-04 11:27
1、比选条件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拟对2017年6月—2019年3月期间财务经济状况审计;2018年5月—2019年5月单位及下属二级机构共十家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审计资金自筹,比选人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该内容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审计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财务收支审计、内审
2.2 项目内容: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2017年6月—2019年3月期间财务经济状况审计;2018年5月—2019年5月单位及下属二级机构共十家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
2.3 工作地点: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
2.4 审计时间:不超过30天
2.5 比选控制价: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方必须为具备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3.3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不得将资料泄漏给第三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比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7月4日~2019 年7月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网站上获取比选资料。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比选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8日09: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规划展室(地址:湖南省湘乡市东郊乡三湘分流)。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3 比选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现场参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6.4投标文件封面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6.5 投标文件需密封。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电话:0731-56200022。
9、联系方式
地址:湘乡市东郊乡三湘村三湘分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31-562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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