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灌区log设计、运用及制作比选 公告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ssgq.com.cn 发布时间:2020-01-15 11:23

 1、比选条件

 为进一步加大对韶山灌区的宣传力度,发扬并传承——艰苦创业、无私奉献、攻坚克难、勇于创新的韶灌精神。经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面向社会相关单位征集韶山灌区VI设计并运用制作有关办公用品,制作具有独特的VI识别系统不仅可以为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建立独树一帜品牌形象,还能将局形象和文化得到广泛的传播。为了选择项目实施比较优秀单位,现对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比选人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韶山灌区VI设计、运用及制作。

 2.2 主要内容:(1)韶山灌区VI设计。(2)韶山灌区VI运用制作。

 2.3 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2.4 编制工期:不超过90天。

 2.5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局组织的评审;运用并制作具体数量的办公用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具备VI设计有关要求。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比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1月15日~2020 年1月1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网站上获取比选资料。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比选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地址:湖南省湘乡市东郊乡三湘分流),投标文件需密封;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3 比选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现场参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6.4投标文件封面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电话:0731-56200022。

     9、联系方式

  地址:湘乡市东郊乡三湘村三湘分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31-562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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